省经信厅关于举办2025年湖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3 15:54 信息来源:湖北工信 编辑:管理员 审核:管理员 浏览:2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高校、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三线并进”,做大做强“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湖北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主办,武汉职业技术大学、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工商学院联合承办。省经信厅为牵头主办单位,负责竞赛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为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保障组、裁判评判组、竞赛仲裁组、现场监督组、后勤服务组等赛事保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人事处,负责大赛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比赛项目及分组

对照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赛项设置,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装调员)、智能工业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RISC-V等架构芯片开发与应用系统(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工业大数据(数据库运行管理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运维员)6个赛项。

各赛项均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其中智能工业机器人赛项学生组设创新场,旨在探索推动创新技术方案落地应用。各赛项各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智能工业机器人赛项学生组(创新场)为三人团体赛。各赛项各组别均不得跨单位组队,职工(含教师)、学生不得混合组队。

三、比赛标准及内容

(一)比赛标准。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对接世赛和国赛标准,具体如下:

1.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装调员)赛项,按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在汽车感知、决策、执行及V2X等技术环节的装调测试、故障诊断、多系统集成联调和仿真验证的综合能力。

2.智能工业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赛项,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智能工业机器人系统的融合应用能力。

3.RISC-V等架构芯片开发与应用系统(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赛项,按照混合集成电路装调工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在RISC-V等架构开发以及芯片设计、仿真、测试、系统应用等环节的理论和实操综合能力。

4.工业大数据(数据库运行管理员)赛项,按照数据库运行管理员S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工业大数据平台技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算法等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

5.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赛项,按照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场景数字化分析与建模、产线仿真与运维、数字化解决方案交付与运营等运用数字化技术解决制造业关键场景转型问题的综合能力。

6.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运维员)赛项,按照工业互联网运维员S职业要求,侧重考察选手工业网络组网、标识解析应用、工业数据采集、工业APP开发、工业互联网系统诊断与维护、大模型集成应用的能力。

(二)比赛内容。各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总成绩的80%。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

四、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内企业相关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年以上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1年以上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五、竞赛名额

地方企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向所在设区市经信部门申请参赛,中央在鄂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直接向大赛组委会申请参赛,其中省属企业下属院校由省属企业统一报送。设区市(州)每个赛项原则上选派不超过3队选手,大赛承办院校不占地方名额。院校每个赛项限报2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1队),企业每个赛项限报1队选手。市州选派的职工组选手至少含1队企业职工选手,省属企业(含下属院校)、高校选手不代表各市州参赛。

六、竞赛奖励

(一)各竞赛组别按参赛人数比例设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均按比例向上取整),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且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可以颁发优胜奖,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证书、奖金。

(二)对各赛项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或单位,由组委会办公室按程序择优向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三)根据第三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名额分配,由组委会按赛项组别名次推荐参赛。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或自愿放弃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将取消省内选拔赛获奖资格,并按照排名依次递补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四)对大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者”证书。

(五)对各赛项组别获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每支队伍限2人以内),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七、比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大赛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7日,请市州参赛单位将参赛人员报名表、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职工组参赛选手应提供与选手所在单位一致的在鄂社保缴费记录,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若参保单位为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单位,需参保单位出具职工实际派遣工作单位信息证明扫描件和原件。学生需另提供学生证,教师需另提供教师工作证)报所在设区市(州)经信局,中央在鄂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直接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时间地点

大赛各赛项决赛拟定于2025年10月24日-26日举办,闭幕式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信局会同当地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面向企业、院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推荐,全力将大赛打造成工信领域专业技术技能展示平台,产教融合示范平台,带动引领各地方各单位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人才支撑。企业职工组由各市(州)经信局会同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组织推荐,教师组和学生组由各市(州)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团委等部门组织推荐。各市(州)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六个赛项的市州参赛人员选拔推荐,并做好选派选手信息的审核工作(组委会根据地市实际参赛报名情况酌情调剂),于10月19日前将市州选派参赛队伍名单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请各市(州)经信局确定领队1人,负责本地参赛选手的联系、确认及报名等相关事宜。院校教职工选手负责本院校学生参赛选手的联系等相关事宜。

(三)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规范竞赛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科学制定各类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应急处置,保证安全有序。

(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洪山大厦A座

联系人:吴碧琼  刘翔

电话:027-87236503

邮箱:hbsjxwrsc@163.com

大赛专用联络QQ群:698618808

附件:1.参赛人员报名表.docx

2.参赛报名汇总表.docx

3.赛项安排.docx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1日